1、 因结婚,需将户口迁到配偶户口所在地的。
2、因住房调整(包括购买、馈赠、自建的房屋及单位分房,且必须是合法建筑的房屋),需将户口迁入房屋所在地的。
3、因投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子女)需将户口迁入亲属户口所在地。
4、属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单位转制、倒闭等原因,需将户口迁到新单位或市人事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劳动部门就业服务中心设立的集体户口。
5、因离婚、本市房屋变卖、原房屋被屋主合法收回,需将户口迁入亲戚朋友家中的。
6、在本市参加了房改并拥有房改房的驻穗办工作人员,需将户口迁入该房改房的。 扩展资料 把户口迁入工作单位的步骤和所需材料如下: 1、持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正式员工证明、单位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准迁证。 2、持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正式员工证明、单位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和准迁证,到原籍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证。 3、持户口本、身份证、单位开具的正式员工证明、单位开具的准许迁入集体户口证明和准迁证副本、迁移证,到单位集体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迁移手续,重新办理身份证。集体户口一般不打印户口本,如有特殊需要,只打印本人页,不打印首页。
匿名回答于2019-08-15 03:19:54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匿名回答于2021-10-24 04:4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