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行政执法: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行使行政职权,将普遍适用的法律规范作用于具体对象并直接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即具体行政行为。
广义的行政执法:既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机关制定和发布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的抽象行政行为。
二、行政执法的范围有哪些?
狭义的行政执法,即具体行政行为,区别于抽象行政行为。
不含行政复议等行政救济行为。
9+X: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检查、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和其他类别。
再进一步分类,对工作实践指导作用比较大的可以分为受益性行政行为和损益性行政行为。其中受益性行政行为有代表性的是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奖励。损益性行政行为代表性的有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其中行政强制又可以分为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分别体现在行政强制的前置程序和后置程序。
行政裁决较为特殊,既是行政执法行为,也可以看作是一种行政救济行为。传统的行政救济行为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这些并不属于行政执法行为。行政诉讼很容易区分,对于行政主体来说也就是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是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都通行的一种行政救济制度。行政执法是双方的行为,行政复议是三方行为,具有准司法的性质。
匿名回答于2020-12-09 03:20:06
2、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的行政处罚权。环境保护管理方面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处罚权。
3、工商管理方面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的行政处罚权。
4、交通管理方面在城市道路上违法停放机动车辆的行政处罚权。
5、水务管理方面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违规取土、城市河道违法建筑物拆除等的行政处罚权。
6、食品药品监管方面户外公共场所的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违法回收贩卖药品等的行政处罚权。
匿名回答于2021-11-30 20:38:07
匿名回答于2021-12-03 04:29: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