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本世纪以来,我国地级市数量逐渐稳定下来。截至2015年6月,在总计334个地级行政区划中,其中仅有30个自治州、10个地区、3个盟,地级市达到291个 ,约占87%,逐渐取代自治州、地区和盟成为地级行政区划的主体。此外,副省级市的行政区划类别也是地级市,但其行政机关的行政级别比普通地级市要高半级。
匿名回答于2021-07-08 06:3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