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文书是司法行政机关及当事人、律师等在解决诉讼和非讼案件时使用的文书,也包括司法机关的非规范性文件。包括规范性和非规范性两种。法律文书是指我国公安机关(含国家安全机关)、检察院、法院、监狱或劳改机关以及公证机关、仲裁机关依法制作的处理各类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的法律文书和案件当事人、律师及律师事务所自书或代书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的总称,亦即指规范性法律文书(国家立法机关颁布的各种法律)以外,所有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的总称。 广义的法律文书是指一切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书,它包括两方面内容: 一、是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法律文件,具体指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规章等; 二、是不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即狭义的法律文书,是指国家司法机关、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仲裁机关 、公证机关和案件当事人依法制作的处理种类诉讼案件以及非诉讼案件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非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国家司法机关包括公安机法律文书关(含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和监狱管理机关。非法律文件只适用于特定的人和特定的事。
匿名回答于2019-07-21 01:06:25
法律文书是法律关系主体依照法定程序,在进行诉讼和与诉讼有 联系的非讼活动中,适用法律、法规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 意义的文书。
法律文书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文书,是 泛指在法律上有效的文件、文书,包括国家制定和认可的法律、 法规和实施法律所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者法律意义的文书。狭义的 法律文书,是仅指在诉讼活动中和与诉讼活动有联系的非讼活动中所 制作的具有法律效力或法律意义的文书。
匿名回答于2022-01-23 17:5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