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二级建造师:省人事厅和建设厅共同签发,省人事厅颁发。
匿名回答于2019-05-14 05:39:56
(1)批准颁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住房与城乡建设部。
(2)签发单位: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3)证书内页第一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红色国徽。
(4)证书内页第二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红色国徽。
(5)证书内页第四面:本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红色公章。
匿名回答于2019-11-26 13:4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