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确定为绝密级的事项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机密级、秘 密级的事项,报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二) 其他机关、单位确定的机密级、秘密级的事项,报省、 自治区、直辖市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对省、自治区、直辖市 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的决定有异议的,可以报国家保密行政管 理部门确定。
在原定密机关、单位或者保密行政管理部门作出决定前,对 有关事项应当按照主张密级中的最高密级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匿名回答于2020-08-03 01: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