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档电量,不分季节,为每户每月180千瓦时及以内的用电量。
第二、三档用电量分季节。3、4、5、9、10、11月为春秋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3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350千瓦时以上;1、2、6、7、8、12月为冬夏季,二档电量为超过180千瓦时—450千瓦时,三档电量为450千瓦时以上。
第一档电量以内,基准电价仍按价格主管部门批复的现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标准执行,不作调整(其中省电网居民用户现行基准电价为0.588元/千瓦时);
第二档电量区间,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05元;
第三档电量,在基准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加价0.30元。
2021年湖南阶梯电价计算方法:
一档用电量180×一档价0.588+二档用电量x二档价0.638+三档用电量x三档价0.888
匿名回答于2021-06-28 09:30:08
第二档电量为241-400千瓦时之间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05元/千瓦时,即0.53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52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第三档电量为超过400千瓦时的电量,电价标准比第一档电价提高0.3元/千瓦时,即0.7883元/千瓦时(不满1千伏)和0.7783元/千瓦时(1千伏及以上)。
匿名回答于2021-12-02 06:5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