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3-19 03:23:21
1、剧院、录像厅、礼堂等演出、放映场所;
2、舞厅、卡拉ok厅等歌舞娱乐场所;
3、具有娱乐功能的夜总会、音乐茶座和餐饮场所;
4、游艺、娱乐场所;
5、保龄球馆、台球馆,旱冰场、桑拿浴室等营业性健身、休闲场所。
娱乐场版所一般是指以营利为目的,并向公众开放、消费者自娱自乐的歌舞、游艺等场所,主要包括歌舞厅、卡拉OK场所等各类歌舞娱乐场所和以操作游戏、游艺设备进权行娱乐的各类游艺娱乐场所。
按照2006年11月文化部颁布的《娱乐场所管理条例》兼营娱乐项目的场所,其兼营部分适用《条例》规定。只对本单位内部员工开放的福利性娱乐场所和非营利性舞会、卡拉ok演唱等文化娱乐活动,不属于《条例》调整的范围。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3:47:03
1、文体活动是指文艺活动和体育活动的总称。
2、体育活动可以设置:拔河比赛、跳绳比赛、羽毛球比赛、夹乒乓球比赛、两人腿跑等比赛。
3、文艺活动可以设置:接成语比赛、演讲比赛、读书月活动、文化沙龙、书法、绘画等比赛。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4:16:46
游泳馆是主要用于进行游泳、跳水、水球等水上运动的体育建筑。在古代,室内游泳运动常同沐浴、游乐活动结合在一起,豪华的古罗马浴场起着游泳馆的作用。在现代,世界各国都建有游泳馆,著名的有日本东京代代木国立综合体育馆中的游泳馆、联邦德国慕尼黑奥林匹克中心的游泳馆。充气式建筑已应用于游泳馆。
匿名回答于2021-10-22 04:16: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