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竞赛评比办法
为确保公司劳动竞赛目标实现,激励员工发挥潜力,分享贡献成果,形成“比、学、赶、帮、超”的良好氛围,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营达片区所有项目部、代表处、各标段施工单位及公司各职能部门。
二、评比类别及评选标准
1、“劳动竞赛标兵”和“劳动竞赛优胜团队”
(1)“劳动竞赛标兵”的评选条件: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爱岗敬业,以身作则,开拓创新,模范带头, 做出优异成绩和突出贡献,在单位有着榜样的影响力。当月无违章、违纪、违法行为;完全胜任本职工作,当月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品行端正,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能协同配合团队成员完成各项工作;当月出勤率达100%。
(2)“劳动竞赛优胜团队”的评选条件:管理工作规范化,各项竞赛指标完成得好,效益明显,无安全事故和违法违纪事件发生,有示范带头作用。
匿名回答于2021-12-30 03:3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