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因是事物存在的基础,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是事物运动的源泉和动力,它规定着事物运动和发展的基本趋势。
外因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外部条件,它通过内因而作用于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进程,但不能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和发展的基本方向。所以,内因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第二位的原因。唯物辩证法要求人们在具体分析矛盾和解决矛盾时,既要看到内因的重要作用,同时也不可忽视外因的作用。在坚持“内因论”的前提下,不忽视外因的作用。
形而上学则与之相反,主张“外因论”。认为事物的运动和发展完全是由外力推动的。
匿名回答于2021-07-04 00:06:22
事物是发展变化的,且发展变化又有一定的固定规律,那就是内因是发展变化的先导,外因只是促进发展变化的一种力量。所以内因是第一性外因是第二性说法较正确。
匿名回答于2021-07-10 03:5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