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科研用地上可以盖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中学、小学、科研事业单位及其附属设施用地,包括为学校配建的独立地段的学生生活用地。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的需要,对某种具体用地所规定的用途。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A、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B、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
其中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属于一级地类,包括:行政办公用地、 文化设施用地 、教育科研用地 、体育用地 、医疗卫生用地 、社会福利设施用地 、文物古迹用地 、外事用地 、宗教设施用地 。
匿名回答于2021-12-25 18:11:19
教育科研用地能够用于建教学大楼,试验室,学生公寓,老师写字。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初中,中小学,科学研究机关事业单位以及附设设备用地等,包含为学校配建的单独地区的学员生活用地。科学研究用地的新房是不可以售卖的,由于这类房屋的地区来源于归属于国家划转用地,因而换句话说,所看到的房子也是归属于我国的,依据有关要求,这类科学研究用地是不属于商住楼,归属于非房产开发新项目,不可以开展产权年限切分单独售卖的。
匿名回答于2022-07-20 21:4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