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居民电动自行车充电需求,改善小区充电私拉乱接等现象,提高充电安全性,降低充电支出。2020年内完成100个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2021年完成所有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建设。逐步在劳动密集型企业、乡镇(街道、场、园区)办公场所、医院、学校等推广普及。
三、实施对象
按照因地制宜、满足需求、规范安全的原则,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工作。重点在以下场所推广安装:
(一)居民住宅小区:按照居住户数与充电桩数不少于10:1的比例,本着便民原则,多点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和集中充电设施。
(二)居住出租房屋:集中居住30人以上的出租房屋,按照承租户数和充电桩插座数不少于5:1的比例建设智能充电桩。
匿名回答于2021-11-19 20:3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