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儒家思想为指导的立法活动,在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比较频繁,其中的几部重要法典,标志着这一时期立法活动的丰硕成果。
匿名回答于2021-08-02 05:33:13
南朝统治阶层崇尚玄学与佛学,蔑弃礼法,其重要法典基本因袭《晋律》。可以说南朝法制并无多少创制。
北魏首开北朝重视法典编纂之风《北齐律》则完成了我国封建法典由繁至简的改革过程,它以名例律开篇的十二篇体例、五种法定刑的设置、重罪十条的入律。
通过以上简略的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南北朝时期的法制“北优于南”。
匿名回答于2021-08-02 05:3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