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接收、呈报惩戒事项相关材料;
(三)协调惩戒委员会秘书处安排听证和审议的具体事务;
(四)记录听证和会议情况;
(五)会同惩戒委员会秘书处起草惩戒事项相关文书及惩戒委员会决议;
(六)送达惩戒文书;
(七)起草惩戒工作相关制度;
(八)保管和归档文书材料;
(九)沟通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
(十)承担惩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匿名回答于2021-03-02 02: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