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思齐网

法官惩戒工作实施办法

(一)联系惩戒委员会秘书处;

(二)接收、呈报惩戒事项相关材料;

(三)协调惩戒委员会秘书处安排听证和审议的具体事务;

(四)记录听证和会议情况;

(五)会同惩戒委员会秘书处起草惩戒事项相关文书及惩戒委员会决议;

(六)送达惩戒文书;

(七)起草惩戒工作相关制度;

(八)保管和归档文书材料;

(九)沟通协调相关单位(或部门);

(十)承担惩戒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匿名回答于2021-03-02 02:07:36


相关知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