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条:安装、维修或拆除供电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经过培训考试,持有电工操作证的人员进行,禁止非电工人员进行上述作业。
第 3 条:任何电气设备在没有验明无电时一律认为有电,不能盲目触及。
第 4 条:拆开或断裂的裸露的带电接头,必须及时按规定用绝缘物包好并放置到不易碰触到的地方。
第 5 条:用电人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使用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禁止设备带病运转。
第 6 条:所有电气设备如配电箱、开关盒、电动机等都应保持清洁干燥,周围不准堆放杂物,清扫不准用水冲洗,擦拭设备一律停电、停车进行。
第 7 条:合闭开关操作,一定要把开关盖合上后进行,防止电弧和熔化金属飞溅伤人。更换灯泡时一定要切断电源,确认无误后进行。不要用湿手触摸开关、插座、灯等。
第 8 条:移动电风扇、照明灯、电焊机等电气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禁止用电线或电缆做绳索拉拽或起吊器具。
第 9 条: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请电工进行检修,电源未切断前不得进行电器设备的检修工作。电源切断后,配电箱或开关盒上应挂“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必要时安排人员职守。严禁非电工人员修理。
第10 条:熔断器的规格应满足被保护线路和设备的要求,熔体熔断后必须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后方可更换,严禁用金属丝代替熔丝。
第11条: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3787-83)<<手持电动工具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的规定,应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器。
第 12条:在狭窄埸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电动工具,行灯电压不超过12伏。
第13 条:在潮湿环境中不宜带电作业,一般作业应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工作。
匿名回答于2021-10-18 07:31:00
2、 电气设备的检修,必须在停机后切断电源时进行。挂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并验明无电事方可进行工作。
3、 在低压设备上必须带电工作时,要经主管领导批准,并要有专人监护,工作时要戴工作帽,穿长袖衣,电工检修严禁带电使用锉刀、钢尺等。
4、 厂内一切有关电路和故障必须找电工解决,在电工未到之前,任何人不允许从配电柜私接乱拉电线,否则出现的后果将由当事人全部负责。
5、 厂内所有电路问题电工必须予以及时处理。
6、 在特殊情况下,一时无法与电工取得联系,职工应在有绝对把握的情况下,经得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修理。
7、 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胶鞋。
8、 所有的移动设备必须配有电源插头,不允许用两根电线插头直接插入接线板使用。
9、 严禁任何车辆从电线上压过,严禁职工在工作时将钢板或构件压在电线上。
10、 电工必须做到所有配电柜三天一检查,及时配全遗失的保险丝,决不允许用其他导电物品代替保险丝使用。
11、 打磨时移动的电源插头必须完好,不得有裸铜现象,电工对所有拖线板必须三天检查一次,并及时更换损坏的拖线板。
12、 动力箱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闸。
13、 每次检修必须清点所带工具、零件,以防遗失或留在设备内。
14、 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要立刻切断有关设备的电源,并使用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灭火器,严禁用水灭火。
匿名回答于2021-11-16 08:4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