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派人了解办案不力情况,查明原因,对因说情等造成干扰办案停滞的,责成有关部门对说情者进行处理。
二是强化办案机制。
对办案人员进行工作动员,明确办案方向,制定激励措施,提高办案人员积极性。
三是强化办案督查。
对发现办案人员有不作为、怕担当行为或有收受当事人吃请礼品等违纪问题,则应立即采取撤换办案人员措施,由组织进行党纪政纪处理。
匿名回答于2021-07-12 08:2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