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残人员(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残疾抚恤金标准、“三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提标后,一级因战、因公、因病残疾军人抚恤金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89350元、86570元、83770元。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定期抚恤金分别为每人每年28700元、24760元、23330元。
匿名回答于2022-06-23 05:5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