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著作的问世并传入中国之后,关于消极空间和积极空间的论述得到了广泛的认可,外部空间形态及其各自合适的空间活动似乎也就成了固定的形式类型,特定的形式语言形成了特定的功能价值而服务于各自相应的形式空间,并且以此作为设计好坏的标准。
而在我们的设计中给定的“线”性空间都是所谓的消极空间,在形式上以及在和城市关系上也很难构成传统观念中所谓“积极空间”具备的特质。
在我们的设计中强调的是提供可能的公共活动平台,并不限定活动方式。
匿名回答于2020-04-06 13:2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