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办法所称聘任人员是指在潍坊滨海区参与体制机制改革,与用人单位签订岗位聘任协议,聘任到管理岗位或主办岗位工作的人员,分为管理岗位和主办岗位,其中管理岗位设三个层级,分别为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班子正、副职岗位,部门正副职岗位,部门内设机构正副职岗位;主办岗位设三个层级,分别为一级主办岗位、二级主办岗位、三级主办岗位。
本办法按照党管干部、党管人才,注重实绩、群众公认,民主、公开、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等基本原则,对聘任人员的聘任、晋升、交流、降职免职、回避、考核、解聘、纪律和监督等方面都作出详细规定,进一步加强了潍坊滨海区聘任人员的管理力度,建立起科学、完善、规范的聘任人员管理体系,为潍坊滨海区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
匿名回答于2021-04-17 16:19: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