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已运行燃气设施的停气(降压)作业、新旧管碰口动火作业、新旧管带气碰口作业、新建(改造)置换通气作业。任何部门或班组在进行上述作业前必须经过相关的审批许可。
管网运行部为该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度检讨和修订;风险管理部对制度的实施进行监察,对制度的检讨与修订提出指导意见。
二、定义
1、一级停气:中压Dn63及以下管网或停气小区用户少于1000
户的管网停复气作业。2、二级停气:中压Dn90、Dn110管网或停气用户大于
1000户,少于2000户的管网停复气作业。
3、三级停气:中压Φ160及其以上主干管网、乡镇主干网、长输高压管线(含乡镇高压管道)大面积停复气作业,或用户多于2000户的停气作业。
方案及上述步骤的紧急应变措施。恢复供气方案由客户部根据停气区域、时间等信息另行编制。
(2)、夹具断气原则上只适用于管径小于或等于dn110的停气作业,作业现场必须准备完好的两部夹具。压扁截气位置与管道配件或切割位置的最短距离应是管道直径的2.5 倍,最理想距离应为管道直径的6 倍。在管道的同一位置上,只能进行一次压扁操作。压扁截气操作时应有人看管。
(3)管径大于dn110时应关闭阀门停气。
(4)停气区域须关闭调压器或调压柜阀门。
(5)施工所涉及的中压埋地阀门由管网部人员根据施工现场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调压器前后阀门及低压阀门由停复气人员据施工现场指挥人员的指令进行操作。
(6)、一、二级停气由施工管理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安全技术交底会;三级停气由副总经理或总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安全技术交底。
匿名回答于2021-07-18 23:5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