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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公务员是个什么概念?大学老师是公务员吗?

我国对公务员的定义是:

依次覆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享受国家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这句话最关键的是纳入国家行政编制,请问大学考试是行政编制吗,回答是否定的,所以大学考试不是公务员.

匿名回答于2019-03-27 04:51:55


简单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在我国,所谓的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从《公务员法》给出的这个定义可以看出,公务员有三个特点,分别为: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即公务员编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最本质的特征是履行公职,管理、组织、领导、指挥各类国家事务,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核心领导力量。

目前,列入公务员实施范围的机关工作人员是:1、中国共产党机关的各级工作人员;2、各级人大机关的工作人员; 3、各级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4、各级政协机关的工作人员。5、各级监委的工作人员;6、各级审判机关的工作人员。7、各级检察机关的工作人员;8、各级民主党派机关的工作人员。

很明显,大学并未列入公务员实施范围,相应地大学老师也都不是公务员身份。

正确地说,大学是事业单位,多由国家设立,为我国培养各类人才。大学老师是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属于国家公职人员范围,他们以自己的专业技能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国家各项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是我国宝贵的专门技术人才,是国家的人才资源宝库,国家发展的不竭动力。

匿名回答于2019-04-01 00:03:18


第一,大学教师不属于公务员编制,广义上公务员是政府系统工作工作人员的统称。《公务员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第二,重点大学特别是211、部署大学,行政化管理后。大学校长享受厅级、部级待遇,变相参照公务员标准执行。第三,公办大学基本属于事业单位,大学教师普遍属于事业编制,但还无高校教师参公一说,不过实话实说部分高校教师待遇高于同地区公务员平均水平。第四,民办大学和民办公助的二级学院教师收入按企业管理运作,则另当别论。

匿名回答于2019-03-27 04:27:45



问题是:公务员的概念,大学老师是公务员吗?

答案是:

一、公务员概念

公务员,是指在政府机关中,行使国家行政职权,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

我国国家公务员是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公务员是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二、大学教师不是公务员

大学教师不属于公务员;

国有公立大学教师属于国家公职人员。

公职人员,是指依法履行公共职务的国家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中国共产党和各个民主党派的党务机关、各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 这个概念的关键在于“公职”二字。现在社会普遍认知的“公职”主要是指国家各级党政机关、国有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等等。这些职位的普遍特点是:一般多享有编制,有很好的福利体系,社会地位较高,工作稳定有保障等。

国有公立大学属于国有事业单位,所以,国有公立大学教师是国家公职人员。

三、公务员可从任职、职位、职务几方面分类,从任职形式上分:

(一)选任制公务员,党政群系统经选举产生的,任职有届期的,由选举机关任免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二)委任制公务员,非经选举产生的,由任免机关批准任免的公务员,包括部分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工作部门副职、内设机构领导职务),主要构成是非领导职务序列公务员。

(三)聘任制公务员,主要适用于专业技术性强、辅助性工作的公务员职位,实行合同聘用制,协议工资等。



四、从职位序列上分:

(一)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能为党政群机关行政管理为主,公务员的绝大部分组成,分布于党政群机关。

(二)专业技术类公务员,部分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担任的公务员职位,如公安部门刑侦技术人员法医师,审计部门审计师等。

(三)行政执法类公务员,由法律规定的履行行政执法的公务员。

五、从职务上分:

(一)领导职务公务员,共有十级。

1.正、副国家级;

2.正、副省部级;

3.正、副司局级;

4.正、副县处级;

5.正、副乡科级。

(二)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共分八级。

1.正、副巡视员,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副司局级。

2.正、副调研员,行政级别相当正、副于县处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拟分为四级调研员。

3.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行政级别相当于正、副乡科级;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拟分为四级主任科员。

4.科员;

5.办事员。

六、为便于理解,介绍一下公务员适用范围。

(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地方各级党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二)国家政权机关: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2.国务院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关及派出机构;

3.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机关及派出机构;

4.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及专门法院;



5.最高人民检察院,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及专门检察院。

(三)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机关及地方各级政协机关。

(四)各民主党派中央机关及地方各级机关。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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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回答于2019-03-29 15: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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