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5-20 23:42:44
而这两个三种社会形态的序列,从根本上说,是以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的不同关系为基础的。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在较低的形式上结合在一起的社会,是人的依赖性社会或自然经济社会;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相分离的社会,是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
劳动者和劳动的客观条件在更高级的形式上结合在一起的社会,是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不能直接说明劳动者与劳动的客观条件之间的这种关系。
第二,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根据个人与共同体关系的变化说明三大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在人的依赖性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共同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原始共同体,包括氏族公社、农村公社、家长制大家庭等等;另一种是原始共同体解体以后产生的派生的共同体,如手工业行会、商业行会、各种会所等。
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共同体之中,是共同体的一员,受共同体的束缚,离开共同体便无法生存。在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上述各种共同体都已经解体,个人摆脱了对共同体的依赖,不再受共同体的约束,好像是获得了自由,但这种自由不是真实的,而是虚假的,因为他们又陷入了对阶级、国家等虚假的共同体的依赖,受这种虚假的共同体的统治。
在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人们建立了“自由人联合体”这种真实的共同体,在这种共同体中,每个人的发展成了一切人发展的条件,个人获得了真正的自由,能够全面发展自己的天赋和才能。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是不能直接说明个人与共同体之间的这种关系的。
第三,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把衡量财富的尺度作为区分不同的社会形态的依据之一,这是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所没有涉及的。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指出:不论财富的社会形式如何,使用价值始终构成财富的内容。
在人的依赖性社会或自然经济社会,人们生产的直接目的是使用价值而不是交换价值,或者说,人们生产产品是为了自己使用而不是为了交换或出卖,所以财富的尺度是使用价值。由于生产力水平很低,人们几乎把全部时间都用于生产劳动,几乎没有自由活动时间。在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生产的目的不是使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而交换价值是由生产商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的,因而劳动时间成了财富的尺度,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是在同剩余劳动时间的对立中并且由于这种对立而存在的。
在个人全面发展的社会或产品经济社会,财富的尺度不再是劳动时间,而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可以自由支配的时间与剩余劳动时间之间的对立消失了,个人的需要将成为财富和必要劳动时间的尺度。
第四,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的重点在于具体考察和分析物的依赖性社会或商品经济社会的形成、特点、本质及其发展规律和必然导致自身灭亡的过程,揭示了物与物之间的关系所掩盖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和商品经济的拜物教性质。
马克思在《资本论》及其手稿中,通过考察和分析商品生产中私人劳动和社会劳动之间的矛盾,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之间的矛盾,生产商品的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之间的矛盾,由商品到货币再到资本的转化,以及剩余价值转化为利润,剩余价值率转化为利润率,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利润率转化为平均利润率,利润分割为产业利润、商业利润、地租和利息,最后是资本—利润、土地—地租、劳动—工资三位一体的总公式。
深刻地揭示出资本主义社会在物与物和人与物的表面的关系下掩盖着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生产关系,即资本家与雇佣工人之间的剥削与被剥削关系,以及资本家对工人的剥削程度,从而深刻地说明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不合理性和对工人剥削的残酷性,揭示出物的依赖关系或商品经济的拜物教性质,论证了资本主义的内在矛盾必然导致它自身扬弃自身、自身消灭自身。这个特点是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不能直接说明的。
第五,三种社会形态划分法把榨取剩余劳动的形式的不同,作为区分原始共同体解体以后产生的三大文明形式的依据。这三大文明形式是指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中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中指出:“使各种经济的社会形态例如奴隶社会和雇佣劳动的社会区别开来的,只是从直接生产者身上,劳动者身上,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形式。”
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三卷中又说:“资本的文明面之一是,它榨取这种剩余劳动的方式和条件,同以前的奴隶制、农奴制等形式相比,都更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有利于社会关系的发展,有利于更高级的新形态的各种要素的创造。”三种社会形态划分理论的这个特点,是以生产关系的性质为标准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五种社会形态划分法不能直接显示出来的。
匿名回答于2021-06-07 21:5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