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标记迁出,就是说这家人或这一家某个人从原户籍地迁走了户口,这样,派出所就会在户口册页盖上已迁出的蓝色小印章。
这个小印章就是迁出标记匿名回答于2020-02-01 14:00:57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匿名回答于2021-11-13 05:46:09
匿名回答于2021-11-11 18:2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