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1986年1月20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并在2000年、2004年和2009年进行了修正。
在《渔业法》第四章 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鱼、虾、蟹润游通道建闸、筑坝,对渔业资源有严重影响的,建设单位应当建造过鱼设施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匿名回答于2021-01-15 00:2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