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只要采取了殴打他人的行为,即使受害人没有达到轻微伤,依法也可以给予治安拘留处罚,具体由警方根据案情和致害程度进行裁量。
这种案件也可以调解,调解后双方都不用承担治安行政责任。
匿名回答于2019-09-27 04:4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