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方案》市政办发〔2017〕48号。
文件规定,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的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和物业管理相关设备设施,按照同一标准进行必要的维修改造,达到我市基础设施的平均水平,分户设表、按户收费,交由专业化企业或机构实行社会化管理。维修改造,由交接双方按照我市制定的维修改造标准实施,保证分离移交后设施设备的运行正常。
匿名回答于2021-09-21 06:2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