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2-06-27 04:09:41
因为如果机构撤消了,岗位就没有了,所以公益性岗位不是终身的。 公益性岗位不是终身的,公益性岗位一般属于社会性组织,是临时的。公益性岗位做满10年只是工作经验的一种积累。
匿名回答于2022-06-27 04:55:57
只不过如果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合同到期后,单位觉得仍有必要继续聘用的话,则可以通过单位自己与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形式将其继续留在单位工作。
匿名回答于2022-06-27 04:48:15
这些岗位既然叫“公益性岗位”,自然就需要利益均沾,也就是不能一个岗位始终由一个人干,还需要其他人轮流干,所以公益性岗位一般是一年一签合同,最多能干三年,只有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才可以干满五年,换句话说,公益性岗位根本就不可能干满15年。
《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工作满十年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是这个规定是基于两个条件,⑴针对群体是临时工、派遣工等;⑵连续工作满十年,而“公益性岗位”根本就不可能“连续工作满十年”,所以想通过这个法规获得长期工的待遇,是根本不可行的。
匿名回答于2022-06-27 05:1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