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是指用票单位和个人在其开具发票时加盖的有其名称、税务登记号、发票专用章字样的印章。因此,发票领购单位开具发票时应加盖与其名称、税务登记证号一致的发票专用章。
3.如取得发票领购单位名称与盖章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发票,建议持发票原件到地税部门进行发票鉴定,再进一步核实处理。
匿名回答于2019-07-24 00:18: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