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用户对燃气计量有异议时,还管道燃气供用气当事人发生计量争议时,可以书面申请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计量表具进行检定。
经检定合格的,由申请人承担检验费;经检定计量表具误差超过国家规定范围的,由管道燃气供应企业承担检验费,申请检定之日起前二个月的用气量,按照检定认定的用气量计费。
匿名回答于2022-08-01 05:56: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