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市联社(办事处);
3、县(市、区)联社、农村合作银行;
4、信用社(支行);
5、分社(分理处)。
信用社应遵循统一标准、区别授权、集中控制、分级实施、定期考核、适时调整等原则对其分支机构授权。
信用社对各分支机构所辖服务区及其客户授信,应当遵循先授后用、区别授信、分类授信、分级授信、适度授信、优先授信等原则。
匿名回答于2022-05-25 22:1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