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未按规定时间动工开发建设满一年以上的,即通常意义上的闲置土地;
二是已经动工开发建设,但未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三分之一或总投资25%,中止开发建设满一年的,也可认定为闲置土地,即扩展认定的闲置土地。
“动工开发”和“已投资额、总投资额”都有明确的解释:
“动工开发”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需挖深基坑的项目,基坑开挖完毕;使用桩基的项目,打入所有基础桩其他项目,地基施工完成三分之一。
匿名回答于2022-05-29 06:18: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