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作为社会生产主人的责任和他们的共同经济利益,是人们自觉地爱护公共财产的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规定;把爱护公共财产规定为公民必须遵守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国家和集体的财产。
匿名回答于2021-07-06 05:4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