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8-23 22:27:58
匿名回答于2021-08-23 22:35:27
匿名回答于2021-08-23 22:46:00
匿名回答于2021-08-24 01:40:23
第七十条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驾驶人,应当在每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审验。
第七十一条对交通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未处理完毕的、身体条件不符合驾驶许可条件的、未按照规定参加学习、教育和考试的,不予通过审验。
第九十五条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匿名回答于2021-08-23 22:3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