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心思齐网

仲裁员的独立性起源于什么原则?

对仲裁员公正性与独立性的要求,起源于古老的“自然公正”原则(natural justice),即 “任何人不得担任自己案件的法官”或是仲裁员(或法官)与案件不能有“利益冲突”。所谓“利益冲突”就是影响仲裁员公正性与独立性的因素,它可能是仲裁员在案件中的某种利益,从而影响仲裁员的公正裁决,也可能是仲裁员与当事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导致仲裁员丧失独立性。

无论是学界还是实践当中,对于仲裁员的公正性和独立性并未有一个统一的概念。国际律师协会(International Bar Association,IBA)在1987年制定的《国际仲裁员道德守则》(Ethics of International Arbitrator)中,采用了反向定义的方法,对不公正和不具备独立性的仲裁员作出定义:“不公正的仲裁员在仲裁中偏向于一方当事人,或对争议事项存有偏见不具备独立性的仲裁员与一方当事人之间,或与该当事人有密切关联的人之间存在某种关系。”

匿名回答于2021-04-03 02:06:12


相关知识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