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5-24 23:19:03
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新法:
1,规定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2,明确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将其统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3,明确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作为执法部门,依法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匿名回答于2021-03-08 18:31:44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认真落实这一方针,既是党和国家的要求,也是搞好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健康,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的根本要求。
新版《安全生产法》的三个必须是: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
匿名回答于2021-05-21 06:15:34
1.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方针: 在《当代中国的劳动保护》一书中提到,在1952年,当时的劳动部部长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这6个字。 1952年12月,原劳动部召开了第二次全国劳动保护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上明确提出了安全生产方针,即: “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的安全生产统一的方针。
2.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 1987年1月26日,劳动人事部在杭州召开会议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作为劳动保护工作方针写进了我国第一部《劳动法(草案)》。
匿名回答于2021-05-25 00:05: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