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阶级统治手段的礼,在夏代时就已经形成,并对其后的商与周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周初周公旦为调整统治阶级集团内部的关系、巩固宗法等级制度,以加强对奴隶统治的力量,就夏、商两代的礼加以补充与发展,使之成为一整套的典章制度和礼节仪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周礼”。 “刑”似乎不用解释太多,无外乎刑罚之类。西周的刑罚体系基本包括“五刑”、“五罚”、“五过”。“五刑”即墨、劓、刖、宫、大辟;“五罚”指赎刑,若以“五刑”定罪量刑有疑问,就罚罪犯出铜赎罪;“五过”即赦免,若以“五罚”惩处仍有疑问,又是过失犯罪,则予以赦免。
这三者轻重不同,按轻重排序为“五过”、“五罚”和“五刑”,其中“五刑”是最主要的刑罚。
匿名回答于2021-04-07 05:0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