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5-04 19:55:57
这个观点的形成主要是来自西方十七、十八世纪的思想家比如卢梭、孟德斯鸠等,具体提出者不详。
意思是:
对于私法(民法等)领域来说,只要相关法律法规中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就可以自行约定或者为一定行为。
对于公法(刑法、行政法等)领域来说,法律法规中没有明确规定,就是禁止的,
匿名回答于2022-07-18 20: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