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组织入户信息采集。
3.提出贫困户名单上报村“两委”。
4.村“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对提出的名单进行民主评议,核实有关情况后,确定该村初选名单,进行第一次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人民政府。
5.乡镇人民政府对各村初选名单进行审核,并在各村进
行第二次公示,无异议后,经市扶贫办同意进行公告。
6.根据贫困户申请情况,由各乡镇提出贫困村申请名单
报市扶贫办审核。
7.同时组织开展贫困户的信息采集和录入工作。
8.经市扶贫办审核通过,进行公告,无异议后,确定为贫困户。
匿名回答于2022-04-30 00:09:20
1.
城乡低保、低边、特困申请流程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联办申请表》并签字、手印,同意有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乡镇(街道)15个工作日内采用入户调查(委托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县(市、区)民政局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
2.
临时救助申请流程个人提出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一件事”联办申请表》、临时救助审批表并签字同意有关部门对其家庭经济状况进行调查核实→乡镇(街道)10个工作日内采用入户调查(委托信息核对、民主评议)等方式核实后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7日→县(市、区)民政局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结果→公布。
匿名回答于2022-04-30 00:41: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