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浙江省长兴县在全国率先实行河长制。[1]2016年12月,中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2][3]
2017年的元旦,习近平总书记在新年贺词中发出“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令[4]。截至2018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共明确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另有29个省份设立村级河长76万多名,打通了河长制“最后一公里”[5]。
匿名回答于2021-06-19 23:3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