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基本办公用房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5%,高层建筑不应低于60%。
3、办公用房建设用地不得用于建造与办公无关的居住或商用建筑。
4、不宜建造一、二层建筑,市级小于6000平方米,县级小于2000平方米不宜单独建设。
匿名回答于2020-07-07 17:3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