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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婚姻状况系指未婚、初婚、再婚、复婚、离婚、丧偶,以最后一次为准进行填写。
3、特殊人员填写:建国前参加工作、高龄老人、孤寡老人、低保户(低保号)、残疾人(残疾证号)、特困、烈军属、人大政协委员及社会管理人员。
匿名回答于2022-06-27 17: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