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的一斤十两(合500克,0.5公斤)制,始于20世纪50年代后期,是当时温州人姜周元先生首倡的,十两一斤建议提出后,很快得到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的重视。
1958年,中央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全国多个地方试点的基础上,开始在全国实施衡器计量全面改革,普遍使用十两秤。
公制: 1斤 = 10两 = 100钱,1钱 = 5克。市制: 1斤 = 16两 = 160钱
匿名回答于2021-07-09 06:3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