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自营是生产者直接经营自己的产品。
3.联营是各公司相互同意共同采取某种经营方式的联合。除了各公司同意共同采取的经营方式之外,各公司的其他方面,包括公司的行政,仍是完全独立的。即联营不改变参加联营各方的所有制、隶属关系和财务关系。根据联营组合的目的不同,联营又可分为生产联营、销货联营、运输联营、区域联营等等。联营不受行业、地区的限制。联营各方按联营协议享受权利,承担义务。中国企业,包括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均可按生产、经营的需要和其他企业签定联营协议,实行联营。
扩展资料:
联营分类:
1、实体型联营,即法人型联营,也就是有限责任公司。
2、合同型联营,按照合同的约定各自独立经营,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同约定,各自承担民事责任。
3、合伙型联营,联营者之间,共同经营,但是不具备法人的条件,相互之间承担连带责任,联营者
以自己在本联营单位的所有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匿名回答于2019-05-23 13:14: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