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严禁在大于25°的坡地上开垦耕地。禁止在坡度超过25°以上的陡坡地上开垦耕地。在坡度大于6°以上坡地上开垦的,要科学论证,在不破坏生态环境的前提下组织实施,防止水土流失。项目立项前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并组织论证评审,规划的田块必须按照水平梯田的工程建设标准组织施工。
匿名回答于2021-11-27 00:5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