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身故保险金
(1)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内(含180日当日)因非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按以下两项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给付后保单账户价值为零,本合同终止。
①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项下保单账户价值;
②本合同累计已交保险费扣减本合同累计已部分领取保单账户价值后的余额。
匿名回答于2021-08-04 06:1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