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近期国际疫情形势非常严峻,新冠疫情“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压力增大的实际,按照中央、省、市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有关要求,为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持续巩固防控成果,避免大规模人员聚集,确保广大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现阶段疫情防控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取消2021年5月21日(农历四月初十)峄城古会。
匿名回答于2021-02-13 03:28: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