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取得基金从业资格或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的人员自注册第二年起,每年度应完成不少于15学时的后续职业培训。其中职业道德培训不少于5学时;最迟需要在后一年的 6 月 30 日前补齐学时,由中国证券投资基金协会进行监督。 连续三年未达到后续培训要求的将采取“取消基金从业资格”的纪律处分。
匿名回答于2022-08-25 03: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