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1-02-10 04:55:28
匿名回答于2021-02-10 04:55:31
匿名回答于2021-02-10 04:55:52
匿名回答于2021-02-10 04:56:13
匿名回答于2021-02-10 04:56:28
匿名回答于2021-04-12 09:49:46
匿名回答于2021-04-12 09:50:34
大、中、小型车30分钟以内(含30分钟)免收停车费。30分钟后开始计费,大、中型车每小时每车3元,小型车每小时每车2元,停车不足1小时按1小时计收。停车场收费实行24小时内累计最高限额。大、中型车30元/24小时,小型车20元/24小时。超过24小时重新按以上规定计收。两轮车每车每次1元,三轮车每车每次2元。营运车辆实行月卡管理,小型车每车每月100元,大、中型车每车每月300元。
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和其他执法车辆;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救灾抢险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辆;城市公交车、循环进出的出租车;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停放的专用机动车辆免收停车服务费。
停车场所及收费点醒目位置设置明码标价牌,标明停放车辆类型、服务内容、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停车场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政府非税收入票据,全额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匿名回答于2021-05-18 00:23:18
小型车辆连续停放不足一日的收费标准:第一个半小时3元/辆,第二个半小时4元/辆,第三个半小时及以后5元/辆。小型车辆第一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80元/日;第二日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100元/日;第三日及以后单日最高收费标准为120元/日。
匿名回答于2022-07-01 23:23:57
匿名回答于2022-10-15 08: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