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回答于2020-10-09 07:04:23
“三定”即定岗位、定责任、定奖惩。
定岗位,就是根据全村发展实际、群众所思所盼和党员自身能力素质,合理设置工作岗位,由无职党员进行认领,党支部研究确定;
定责任,就是按照岗位特点确定工作职责,明确目标任务,界定履岗责任;
定奖惩,就是定期对无职党员履岗情况进行考评,并结合考评情况进行奖惩,增强无职党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发挥作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匿名回答于2022-05-13 02:38: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