丙烷是危化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名录》(2002年版),丙烷为第2.1类易燃气体,危险货物编号为21011 。
丙烷极易爆炸,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品。极易燃烧爆炸,与空气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热能引起燃烧爆炸。与氧化剂、卤素接触会猛烈反应。本品有单纯性窒息及麻醉作用。接触高浓度时可出现麻醉状态、意识丧失;极高浓度时可致窒息。
匿名回答于2021-06-27 07:50:24
因为当水蒸气超过空气重量时,会扩散到更远的地方,遇到火就会发生逆火;遇高温时,容器内压升高,易发生破裂和爆炸;液态丙烷则会腐蚀塑料、油漆、橡胶,产生静电并点燃蒸汽
匿名回答于2022-07-13 18:00:55